从“量化评估”到“意义治理”:司法社会危险性评估的范式重构与跃迁

从“量化评估”到“意义治理”:司法社会危险性评估的范式重构与跃迁

——基于“AI元人文构想”的学术研究合集

作者: 岐金兰

理论指导鸣谢:侯猛教授(其“法的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史研究为本文提供了关键的范式视野与学科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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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说明

本合集整合了主副两篇论文,构成一个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完整思想体系。

逻辑关系:

主篇《从“量化评估”到“价值过程理性化”》 是理论基石与理想型展示,系统提出了“AI元人文”视角下以“价值原语化”和“星图-舞台”架构为核心的评估新范式。副篇 《从“数字管理”到“意义治理”》 是实践诊断与战略路径,它基于对现实困境的深刻洞察,为主篇的宏大构想铺设了一条名为“三步走”的务实演进阶梯,回答了“如何从今天走向未来”的关键问题。

内容构成:

主篇侧重系统性理论构建与案例推演,副篇侧重现实张力分析与路线图规划。二者一脉相承,共同完成了从“是什么”、“为什么好”到“当前有何障碍”以及“如何分步实现”的完整论证闭环。

本合集呈现的不仅是一套创新的司法科技理论,更是一种在数字时代重塑司法理性、连接法律与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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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篇

从“量化评估”到“价值过程理性化”:司法社会危险性评估的“AI元人文”范式重构

摘要: 随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贯彻,社会危险性评估的实质化与理性化已成为检察实践的核心关切。当前,各地检察机关推行的量化评估机制在提升评估客观性方面成效显著,但面临“算法黑箱”风险、价值权衡过程不透明、与检察听证等程序融合不足等深层次挑战。本文基于“AI元人文构想”,提出以“价值原语化”为核心方法论,构建“星图-舞台”评估新范式。该范式旨在将抽象的“社会危险性”降解为可公开辩论、可追溯权衡的“价值原语”,并通过“五维元问”分析框架与“三层共识”决策保障机制,将评估从追求单一风险分数的“技术计算”,升维为一个透明、可治理的“价值叙事生成与转化过程”。本文结合现行司法改革实践,通过一个精心设计的冲突案例,系统阐述新范式如何回应实质化要求、深化听证程序的辩论质量,并最终将风险评估从内部技术工具,转变为连接司法正义与社会治理的理性化基础设施。

关键词: 社会危险性评估;价值原语化;AI元人文;过程理性化;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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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司法实践中的评估困境与范式瓶颈

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领域持续推进“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这一政策导向下,逮捕必要性条件,尤其是“社会危险性”要件的审查,从过去的“构罪即捕”逐步转向“实质化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强调要深化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实质化评估”,并指出量化评估是推进审查实质化的重要方式[1]。然而,当前的实践探索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内在的张力与瓶颈。

1. “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张力: 量化评估通过赋值、打分将部分经验判断客观化,但其选定的指标、赋予的权重本身即蕴含着特定的价值判断。若这套“算法”不透明、不可辩,则容易形成“技术黑箱”。评估可能沦为“为量化而量化”,无法真正回应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为何不捕”或“为何逮捕”的实质性质疑[2]。

2. “静态分数”与“动态叙事”的脱节: 传统的评估模型输出的是一个静态的风险分数(如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这个分数难以承载个案中丰富、动态且时常冲突的“故事”,这与“实质化评估”所要求的全面、辩证分析存在差距。例如,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的实践表明,评估需从依赖经验的“整体模糊判断”转向基于清晰单元的“结构化分析”[3]。

3. “程序融入”与“说理深化”的挑战: 将评估融入检察听证,旨在以公开促公正[4]。但如果听证中呈现的仅是一个无法拆解、难以质疑的最终分数,那么辩论容易流于形式,无法实现“兼听则明”的深度说理。听证程序需要一套能够结构化展示争议焦点、可视化呈现价值权衡的“共同语言”和辩论框架。

这些困境表明,我们需要的不是更复杂的计算公式,而是一次评估范式的根本性升级。本文将引入“AI元人文构想”中的“价值原语化”方法论与“星图-舞台”系统架构,尝试为社会危险性评估构建一套新的“元协议”。

二、理论基底:“价值原语化”与“星图-舞台”新范式

“AI元人文构想”的核心主张是“意义行为原生论”,即价值理性必须成为智能司法系统的“第一性原理”[5]。其应用于社会危险性评估的关键方法论是 “价值原语化” ,旨在将“社会危险性”这一模糊价值降解为一系列定义清晰、逻辑自洽、可被机器解析、更可为人类辩论的基本价值单元,即“价值原语”。例如,可将其解构为指向社会防卫(如“即时再犯可能性”)、个体矫正(如“回归社会能动性”)、被害人保护(如“被害人安全感”)和程序保障(如“监管可控性”)等不同维度的原语簇。正如浙江金华检察机关的实践,按照“犯罪事实”“脱逃可能性”等六个方面梳理出106项具体指标,使评估从依赖直觉的“整体模糊判断”转变为基于清晰单元的“结构化分析”[3]。

为了操作化“价值原语化”,我们提出 “星图-舞台”二元架构。

· 静态的“价值星图”: 这是一个动态更新的知识图谱,存储着经民主化程序(如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审议确立的各类“价值原语”的定义、相互关联及在一般情形下的权重区间。它是相对稳定的“评估语法”和共识沉淀,类似于金华检察机关构建的包含106项指标的评估体系[3]。

· 动态的“个案叙事舞台”: 当具体案件进入系统,一个专属的“舞台”被激活。在这里,人工智能的角色发生根本转变:从“裁判机”到“过程架构师”。AI不再直接输出“捕或不捕”的结论,而是基于案情,调用“星图”中的相关原语,自动生成一份《多元价值叙事与干预路径分析报告》(可称为“价值账本”)。该报告会构建几种可能的“风险叙事”,并可视化展示不同处理方案对各项价值原语的满足与折损情况。例如,金华检察机关的智能辅助系统能够自动生成评估分析报告并能溯源到相应的证据材料,实现了评估过程的可视化与可回溯[3]。

运作流程与反身性循环: 系统运作形成一个“初始化-生成账本-人机共商-共识决议-反馈进化”的闭环。在检察听证中,各方(检察官、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将被系统记录,并实时映射到“价值账本”中具体的原语节点上,动态调整不同叙事线的说服力权重。法官的最终判决必须进行“价值溯源”说理。个案的共识与效果可反馈至“价值星图”,推动评估知识的持续迭代,使系统成为一个能够学习的“智能共同体”。

三、范式应用:深度冲突案例的评估演练

为具象化新范式,我们设计一个融合了当前实践难点的案例,并借鉴金华检察机关的实践经验进行演练:

案例背景: 李某与邻居王某因长期噪音纠纷积怨,争执中李某殴打王某致其轻伤二级。李某系累犯(前次为轻微盗窃),但本次案发后真诚悔罪、全额赔偿,其兄愿提供担保并为其联系工作。被害人王某因长期恐惧,坚决不接受谅解,强烈要求逮捕李某。

应用新范式,评估流程如下:

1. 价值原语化拆解: 本案核心冲突被降解为“即时再犯危险性”(李某的暴力史、累犯前科)、“被害人安全感”(王某的强烈恐惧)、“回归社会能动性”(李某的悔罪、赔偿、担保、就业计划)、“诉讼可控性”(非羁押措施下的监管)等需要权衡的原语。

2. AI生成“价值账本”: 系统生成《多元价值叙事影响报告》,呈现两条核心叙事线:

· 叙事线一(批准逮捕): 优势在于最大化满足“被害人安全感”与“一般预防效能”,但会彻底扼杀“回归社会能动性”,并可能因羁押标签加剧李某的“制度对抗性”。

· 叙事线二(附条件非羁押+综合干预): 核心是设计一个能平衡多方关切的“一揽子计划”,例如:非羁押+禁止令(禁止李某接近王某住所及单位)+ 强制心理辅导 + 电子监控 + 社区服务。AI会模拟此方案的效果,通过“空间之问”(禁止令)和“资源之问”(心理辅导、就业支持)的分析,展示其如何针对性提升“被害人安全感”并降低“再犯可能性”。这体现了从“静态打分”到“动态叙事生成与转化”的转变。

3. 人机共商与决策: 在检察听证中,各方基于这份可视化的“价值账本”进行辩论。检察官可能强调高风险叙事,辩护人可提交李某的职业技能证书和兄长担保意愿以强化“修复能动性”,被害人王某的恐惧被系统记录并赋予“被害人安全感”原语更高权重。这为听证提供了结构化的辩论框架,使其从“仪式”变为“实质协商”[4]。最终,法官在“三层共识”框架下可能采纳附条件非羁押方案,并在文书中进行清晰的价值权衡“溯源”说理。

此案例演练表明,新范式将评估从输出一个封闭结论的终点,转变为开启理性治理对话的起点。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旨在论证,司法社会危险性评估的范式重构,其方向应是从追求分数精确性的“量化管理”,升维至追求过程合理性的“价值过程理性化”。“AI元人文构想”及其“价值原语化”方法论提供的“星图-舞台”系统,为这一范式革命提供了可行的理论基底与架构支持。其最终目标,是为数字时代的司法决策构建一套价值过程理性化的基础设施,使技术真正服务于提升司法系统的“集体智慧”与“制度理性”,在每一个案件中深化公平正义的实践。未来的深化方向包括推动“价值原语”体系的共识构建、研发支持“价值账本”生成与可视化辩论的技术工具,以及完善与现有司法程序的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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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篇

从“数字管理”到“意义治理”:司法社会危险性评估的范式跃迁——基于“AI元人文构想”的实践补论

摘要: 本文作为主论文《从“量化评估”到“价值过程理性化”》的实践深化篇,旨在回应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之间的“执行鸿沟”。通过对最高检及地方检察机关关键实践文献的整合分析,本文识别出当前社会危险性评估改革中隐现的三大张力:量化工具的“数字形式主义”倾向、技术与诉讼程序的“表层耦合”,以及智能系统固有的“治理黑箱”风险。以“AI元人文构想”为理论透镜,本文提出,超越当前困境的根本路径在于进行一场从“数字管理”到“意义治理”的范式跃迁。这一跃迁的核心,是将评估从一种追求分数确定性的“行政技术”,重塑为一个承载价值辩论、促进社会修复的“治理过程”。文章最终勾勒出一个“三步走”的渐进演化路线图,旨在为“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行稳致远,提供兼具现实可行性与前瞻性的“意义基础设施”构建方案。

关键词: 数字形式主义;意义治理;范式跃迁;检察听证;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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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诊断:实践中的三大深层张力

当前以量化评估为核心的改革探索,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其内在的深层张力也逐渐显现,构成了范式跃迁的现实动因。

张力一:量化工具与“实质化”要求的潜在背离: 最高检明确要求“实质化评估”,其精髓在于全面、辩证、具体地审查“人”与“事”[1]。然而,量化评估作为一种“技术理性”的产物,天然具有简化与抽象的倾向。当“综合评估”被机械地等同于“分数相加”,便可能滑向“数字形式主义”。其风险在于,评估从一种“辅助说理的思考框架”,异化为一种“替代说理的行政动作”,与“实质化”的初衷南辕北辙。

张力二:技术模块与诉讼程序的“表层耦合”: 将量化评估“融入”检察听证,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设计[4]。但若“融入”仅意味着在听证会上“出示一份评估分数表”,则这种耦合是表层的。它未能解决听证的核心需求:如何进行有效的、聚焦的、能够产生新信息的辩论。一个孤立的分数难以成为辩论的焦点,反而可能终结辩论,使得听证可能沦为对技术结论的被动确认仪式。

张力三:智能系统与“可治理解”的价值期待: 随着人工智能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效率提升的同时,“治理黑箱”风险加剧。智能系统若基于不透明、不可解释的算法运行,其决策便缺乏过程正当性。它无法回应“为何如此”的质询,无法容纳“特殊情境”的输入,更可能固化训练数据中存在的历史性偏见。

二、范式跃迁:从“数字管理”迈向“意义治理”

“AI元人文构想”为解决上述张力提供了全新的哲学与方法论基础[5],其倡导的并非对量化工具的抛弃,而是一次深刻的范式升维:从专注于管理“数字分数”的旧范式,跃迁至专注于治理“价值意义”的新范式。

对比维度 “数字管理”旧范式 “意义治理”新范式

核心目标 产出一个确定的、可排序的风险分数,以辅助(或简化)决策。 架构一个透明的、可追溯的价值权衡与转化过程,以优化决策及其社会效应。

技术角色 作为计算器与分类器,追求预测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作为过程架构师与增强性界面,追求价值冲突的可视化与协商流程的理性化。

价值处理 黑箱化与前置压缩。价值被预设于模型指标与权重中,过程不可审。 白箱化与过程展开(价值原语化)。价值被降解为可辩论的“原语”,在动态协商中形成共识。

产出性质 封闭的结论(分数/建议)。 开放的方案(诊断报告、干预路径、价值账本)。

这一范式的具体实现,依赖于主篇所述的“价值原语化”方法论与“星图-舞台”系统架构。它通过构建一个动态的“叙事舞台”,将评估从司法机关内部的、技术性的“计算活动”,重塑为连接司法、当事人与社会系统的、公开的“治理活动”。

三、实践路径:“三步走”的渐进演化路线图

范式跃迁并非一蹴而就。结合当前改革阶段(如金华检察的实践[3]),可规划一条渐进式演化路径。

第一步(当前阶段1-2年):“增强型说理工具”试点

· 目标: 在不颠覆现有工作流的前提下,针对“说理难”痛点,提供即时价值。

· 产品形态: 开发“逮捕必要性审查增强工作台”软件外挂。

· 工作流: 检察官将传统量化模型分数导入,工作台将其反向解释为“价值原语假设组合”,检察官可补充模型未考虑的“特殊情节”(如真诚悔罪、家庭担保等),系统最终生成一份结构化的《审查说理增强报告》。

· 价值: 培养“价值原语”思维习惯,积累首批“增强说理”案例,为“星图”提供初始数据种子。

第二步(中期2-3年):“融合式听证支持平台”构建

· 目标: 在检察听证场景中,深度实现技术与程序的融合。

· 产品形态: 升级为具备协同功能的“司法听证价值协商平台”。

· 工作流: 听证会前,检察官在平台中生成案件初步的《价值账本》草案。听证中,各方通过终端实时提交论点,平台可视化呈现共识与分歧的演化。这能将听证从“仪式”变为“实质协商”[4],为“星图-舞台”架构中的“动态层”提供全流程验证。

第三步(远景3-5年及以上):“社会化治理接口”打通

· 目标: 将司法评估系统,扩展为连接社会治理资源的智能接口。

· 系统形态: 成熟的“司法-社会协同治理操作系统”(即完整的“星图-舞台”系统)。

· 工作流: 系统生成的《个体化风险转化方案》,可自动匹配并链接司法行政、人社、民政、社区等外部资源,生成“资源链接建议”或“转介工单”。这将司法决策与社会治理深度耦合,真正实现从“司法决策”到“司法治理”的跨越。

四、结论

范式跃迁的终极目标,是构建数字时代的司法“意义基础设施”。它使司法评估不再仅是判断“风险有多高”的技术工具,更是诊断“风险从何而来”并协同设计“风险如何化解”的治理接口。这要求未来的探索在推动“价值原语”体系共识、研发支持可视化辩论的技术工具、完善制度衔接等方面持续深化,最终使司法成为激活社会自我修复能力的枢纽节点,为“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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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钟瑞友. 推进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量化实质化[J]. 人民检察院, 2024. (注:此条目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内容概括)

[2]佚名. 深化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完善逮捕制度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EB/OL]. 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2025-04-02.

[3]佚名. AI助力,开启人机协同“新引擎” 浙江金华婺城:智能辅助系统 让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效率提升60%[EB/OL]. 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官网, 2025-09-11.

[4]佚名. 将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融入刑事检察听证 (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EB/OL]. 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 2022-09-20.

[5]岐金兰. AI元人文构想:司法自由裁量的人机协作新范式[EB/OL]. CSDN博客, 2025-12-14.

[6]最高人民检察院.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根基与完整全面准确落实[EB/OL]. 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 2025-06-11.

[7]佚名. AI元人文:赋能公共治理、司法与监管的价值权衡新范式[EB/OL]. 微信公众平台,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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